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永仁县维的中学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教职工大会通过稿)按楚教发20096号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原有教育综合改革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分配实施细则,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并报县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一、指导思想以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中学教师收入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以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坚持多劳多得的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特别是做出成绩的优秀教师倾斜,充分发挥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同时要妥善处理学校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的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不劳不得”的原则。打破平均主义,按工作责任,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在考核的基础上,确定教职工的绩效工资待遇。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考核的全过程要公示,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