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宿舍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文明风貌,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良好的休息场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特订本办法。第二条 员工申请住宿条件(一)为公司服务的员工无适当住所,可以填写住宿申请表报部门和行政部门申请住宿。(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1患有传染病者。2有不良嗜好者。(三)不得携眷住宿。(四)不遵守本公约。第三条 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自动终止,该员工应提前填写退宿申请单报备行政部门,并于离职日起三天内,迁离宿舍,上交宿舍钥匙,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超出期限者,行政部有权将其物品撤离宿舍,通知该员工领回相关物品。 第四条 宿舍钥匙由行政部(办公室)统筹管理、复制和分配,钥匙领用进行清晰的记录,员工不得私自复制钥匙或将钥匙交予宿舍以外人员使用,如丢失钥匙,需及时向行政部门报备,并支付一定工本费,由行政部门再次配置钥匙,进行领用登记后,交予使用新钥匙。第四条 各宿舍设一名宿舍长 (或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