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统借自还主权外债预算管理需要,规范地方财政部门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根据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38 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金2010185 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仅适用于地方财政部门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管理。统借自还主权外债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第三条 统借自还主 权外债会计记账方法、会计期间、会计结账和会计报表均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业务活动为依据,真实记录和反
2、映贷款借入、使用和偿还情况等。第五条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 生外币业务除特殊规定外,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应当以交易实际采用的汇率,即银行买入价或卖出价折算,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净资产调整。2年末应按照 12 月 3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对以外币计价或结算的相关项目进行折算,因汇率变动产生的差额计入净资产调整。本办法所指外币业务是以外币计价或者结算的业务。第六条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会计核算实行收付实现制,部分事项同时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第七条 财政部门应对贷款借入、使用和偿还业务按
3、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贷款项目、部门(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同时,按贷款项目、部门(单位)登记外币台账,详细记录贷款金额、利率、期限、偿还 情况等。第八条 地方财政部门可对统借自还主权外债业务单独设账核算。第二章 新增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九条 在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增设资产类科目“141 借出外 债” 、“142 应收外债利息”、 “143 应收外债费用”;负债类科目“241 借入外债 ”、“242 应付外债利息” 、“243 应付外债费用”;净资产类科目“341 净资产调 整” 。第十条 “141 借出外债”科目,用于核算本级财政部门向下级财政部门或单位转贷的贷款本金。向下级财政部门转贷时,
4、借记“债务转贷 支出” 科目,贷记“其他财政存款” 科目。同 时,借记本科目,贷记 “净资产调整”科目。3向单位转贷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财 政存款” 科目。收回下级财政部门偿还的贷款本金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 暂存款” 或“ 暂付款”科目。同 时,借 记“净资产调整”科目,贷记 本科目。收回单位偿还的贷款本金时,借记“其他 财政存款” 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借出且尚未收回的贷款本金。本科目应按贷款项目、部门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十一条 “142 应收外债利息”科目,用于核算本级财政部门应向下级财政部门或单位收取的贷款利息。本级财政部门下达付息通知单时,借
5、记“应收外债利息” 科目,贷记“ 净资产调 整” 科目。收到下级财政部门或单位偿付利息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 暂存款” 或“ 暂付款”科目。同 时,借 记“净资产调整”科目,贷记 “应 收外债利息” 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未收的贷款利息。本科目应按贷款项目、部门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十二条 “143 应收外债费用”科目,用于核算本级财政部门应向下级财政部门或单位收取的贷款手续费、承诺费、滞纳金等。本级财政部门下达付费通知单时,借记“应收外债费用” 科目,贷记“ 净资产调 整” 科目。4收到下级财政部门或单位偿付费用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贷记“ 暂存款” 或“ 暂
6、付款”科目。同 时,借 记“净资产调整”科目,贷记 “应 收外债费用” 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收未收的贷款费用。本科目应按贷款项目、部门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十三条 “241 借入外债”科目,用于核算财政部门作为债务主体,借入的贷款本金。实际收到贷款时,借记“其他财政存款” 科目, 贷记“债务收入”等有关科目。同时,借记“净资产调整”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贷款时,借记“ 债务还本支出” 科目, 贷记“其他财政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净资产调 整” 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本科目应按贷款项目、部门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十四条 “242 应付外债利息”
7、科目,用于核算财政部门应付的贷款利息。收到付息通知单时,借记“净资产调整” 科目, 贷记“应付外债利息” 科目。实际偿付利息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 、“暂存款”等科目, 贷记“ 其他财 政存款” 科目。同 时,借 记“ 应付外债利息”科目, 贷记“净资产调 整” 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贷款利息。本科目应按贷款项目、部门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5第十五条 “243 应付外债费用”科目,用于核算财政部门应付的贷款手续费、承诺费、滞纳金等。收到付费通知单时,借记“净资产调整” 科目, 贷记“应付外债费用” 科目。实际偿付费用时,借记“一般预算支出” 、“暂存款”等科目, 贷记“ 其他
8、财 政存款” 科目。同 时,借 记“ 应付外债费用”科目, 贷记“净资产调 整” 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偿付的贷款费用。本科目应按贷款项目、部门或单位进行明细核算。第十六条 “341 净资产调整”科目,用于核算财政部门因借入、借出贷款以及汇率变化等引起预算收支和债权债务变动,而需要相应调整净资产的部分。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应调减净资产的部分;贷方余额反映应调增净资产的部分。本科目可根据管理需要进行相应的明细核算。第三章 账务处理第一节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借入和使用的核算第十七条 本级财政部门承担最终还款责任情况下的核算(一)本级财政部门收到贷款资金时借:其他财政存款贷:债务收入/债
9、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6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二)贷款资金由本级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1.本级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2.外方直接支付贷款资金时,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债务收入/债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三)贷款资金由下级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1.本级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时(1)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及预算指标文件进行账务处理借:补助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2)下级财政部门收到贷款资金时,根据预算指标文件及相关凭证进行
10、账务处理借:其他财政存款7贷:补助收入(3)下级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给同级部门(单位)时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2.外方直接支付贷款资金时(1)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及预算指标文件进行账务处理借:补助支出贷:债务收入/债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2)下级财政部门根据预算指标文件及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一般预算支出贷:补助收入第十八条 下级财政部门承担最终还款责任情况下的核算(一)本级财政部门收到贷款资金时借:其他财政存款贷:债务收入/债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二)贷款资金转贷给下级财政部门,由下级财政同级
11、部门8(单位)使用,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时1.本级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时,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债务转贷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同时,借:借出外债贷:净资产调整2.下级财政部门收到贷款资金时借:其他财政存款贷:债务转贷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3.下级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给同级部门(单位)时,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三)贷款资金转贷给下级财政部门,由下级财政同级部门(单位)使用,外方直接支付贷款资金时1.本级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债务转贷支出贷:债务收入/债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
12、借:借出外债9贷:借入外债2.下级财政部门根据贷款资金支付相关凭证进行账务处理借:一般预算支出贷:债务转贷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第十九条 单位承担最终还款责任情况下的核算(一)本级财政部门收到贷款资金时借:其他财政存款贷:债务收入/债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二)贷款资金转贷给部门(单位),本级财政部门支付贷款资金时借:借出外债贷:其他财政存款(三)贷款资金转贷给部门(单位),外方直接支付贷款资金时,本级财政部门的账务处理为借:借出外债贷:债务收入/债务转贷 收入国外债务收入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入外债10第二节 统借自还主权外债还本的核算第二十条 本级财政部门偿还本级财政承担的贷款本金时借:债务还本支出贷:其他财政存款同时,借:借入外债贷:净资产调整第二十一条 本级财政部门偿还下级财政承担的贷款本金(一)收到下级财政部门偿还的贷款本金时借:其他财政存款贷:暂存款/ 暂付款同时,借:净资产调整贷:借出外债(二)偿还下级财政承担的贷款本金时借:暂存款/暂付款贷:其他财政存款同时,借:借入外债贷:净资产调整第二十二条 本级财政部门偿还部门(单位)承担的贷款本金(一)收到部门(单位)偿还的贷款本金时借:其他财政存款贷:借出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