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中建三局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三局杯)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07 年11月16日发布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各申报单位及局相关部门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评审办公室在广泛征求各单位及局相关部门意见并对照“中建杯”新评审条件的基础上,对暂行办法进行了调整和补充,形成中建三局工程项目管理优秀奖(三局杯)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管理办法)。现将该评审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修改内容1、原评审管理办法第四条中增加“财务部”;2、原评审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增加第7点、调整第3、5点; 3、原评审管理办法第九条中增加第5点;调整第3、4点; 4、原评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进行了修改和调整; 5、原评审管理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进行了局部调整; 6、原评审管理办法第二十进行了补充; 7、原评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进行了局部调整。二、经过调整和补充的评审管理办法,更加注重申报单位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实际效果;要求申报项目在“三局杯”申报表和复查汇报资料中全面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