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集团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效挂钩预审核工作的通知为提高集团用工管理水平,规范工资发放,推进工资与效益联动,根据县委、县政府及国资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经集团研究决定,对各煤业公司2017年工资总额进行核定。一、核定依据主要根据2015年集团下发的*集团工效挂钩方案(试行)、2016年工资指导意见、2017年目标成本控制费用指导意见等文件核定工资总额。二、核定办法工资总额由基础工资、效能工资、浮动工资三项之和确定。1、基础工资:按集团人力资源部核实后的人员数量为准计算基础工资。生产矿一、二线员工每人每年基础工资为2万元,三线员工每人每年基础工资为1万元。基建矿员工每人每年基础工资为2万元。2、效能工资:生产矿以财务报表为准,根据实际产量计算效能工资。产能90万吨以上矿井(含90万吨)每吨提取50元效能工资,60万吨以下矿井(含60万吨)每吨提取65元效能工资。基建矿产能90万吨以上矿井(含90万吨)每吨提取15元效能工资。3、浮动工资:包括销售价格对效能工资调整、盈利亏损企业的奖惩、以前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