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阿拉尔三五九钢铁有限公司制度编号:F1001制度页数:共7页差旅费报销规则(试行)编 制 人:王 璐审 核 人:闫 健批 准 人:丁小辉主办单位:财务处发布日期:2011年8月29日生效日期:2011年8月29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规范差旅费报支行为,特制订本规则。第二条 释义1、高层管理人员:指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2、中层管理人员:指各职能部门、各生产厂正副职和助理。3、限额实报实销:指在标准限额内凭发票报销,超限额的部分由报销人自负。4、出差通常是指到常驻工作地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办理公事、参会或承担临时任务。出差应由出差人提出申请,填写出差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认定为出差,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员工出差申请表详见附表二)。5、差旅费:差旅费指因公出差按规定标准报销的车船票、飞机票、订票费、退票费、过路费(包括基本票价、保险费、建设费、托运费等)、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