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年终奖考核管理办法一、绩效考核原则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在岗时间等因素,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二、考核程序1、员工考绩每年定为一次,作为年终考绩;2、农历春节休假前15日,由行政办公室分发考核表至各部门,各部门主管须于春节前10日初考核完毕,递交表册至办公室汇整,再呈报总经理复核批示;3、各部门主管考绩由总经理初复核;4、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行政办公室转发各部门知悉;5、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督导,行政办公室执行,各部门配合。三、绩效分等年度考核分为5等,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70分以上中等,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4、 绩效考核规定1、 全体员工除试用期、实习期员工外均在考核范围之列;2、 在岗时间不足10个月的,年终考核奖80%,在岗时间6-10个月,年终考核奖70%,不足3个月不享受年终考核奖。3、 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优秀。(1) 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