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昌吉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构建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遏制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全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昌吉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安全生产风险分析防控工作的通知(昌州安办20182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指南。第二条 本指南适用于全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州、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国家另有规定的,或者已有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相关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第三条 本指南所称的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对特种设备使用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等进行风险辨识、科学评估,并按照安全风险级别采取分级管控措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在用的单台(套)特种设备为辨识单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