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设计标准(征询意见稿)无锡市规划局2007年11月1. 总则1.1 为使无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公建)更切合当前实际,适应未来发展需求,满足居民的物质和精神生活需求,全面提升无锡的生活环境质量,实现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参照相关标准与指标,按照以人为本、分级配套、分级落实、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无锡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划设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1.2 标准是无锡市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技术标准,江阴和宜兴市可参照执行。1.3 标准适用于市(区)级以下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规划设计;市(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由相关的专项规划确定配置要求。危旧房改造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特殊地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因地制宜,具体研究。1.4 在具体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中应用本标准时,应综合考虑用地情况、周边设施条件、行政管理要求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