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港区朱芦镇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管理协议书 根据临沂市卫生计生局关于印发临沂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卫发201126号)的文件精神,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规定,为加强药品配送管理,明确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责、权、利以及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制定本协议书。一、卫生院职责1、加强对村卫生室人员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的宣传、教育、培训,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人员培训率达到100%。2、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由卫生院负责组织统一网上采购,并对村卫生室的用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其规范用药。3、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专人管理,编制设置规划、业务培训计划、制定管理制度、建立例会和督导制度。4、卫生院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村卫生室负责人例会,每月督导不少于一次,每次例会督导应有详细记录。 5、在实施基本药物的同时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执行。对村卫生室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减少的药品收入,通过三种途径进行补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