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检验报告单书规范制度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生开立电子申请检验项目,必须规范填写 ( 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 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 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送检医生需据全名。2、急诊检验,应在申请单左上角标明“急”字(并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3、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 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 集和接受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审核者的双签名 ( 夜班除外 )。报告单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4、定量检测结果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定性检测结果采用“阳 性”、“阴性”表示,特殊项目用符号“+”、“-”、“+/-” 等表示。5、检验者及审核应签全名,重要异常的报告或特殊标本的报告须经专业主管复检并签名;实习、进修人员操作检验的报告 由带教者签名。电脑打印的各种报告单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应签 全名。6、同一标本检验两次以上者,应注明复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