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前 言本标准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类文件本标准由质量安全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质量安全部本标准批准人:郭 朗本标准审核人:黄新平本标准起草人:罗 静专心-专注-专业1.目的建立并保持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识别、获取及合规性评价程序,以便获取、确定和更新适用于公司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使公司的产品、活动或服务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控制及合规性评价。4. 职责4.1质量安全部是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要素的主管部门,负责:a)收集整理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所在地方政府及上级机关颁布的法律法规入其他要求,组织评审并汇总。b)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传达和应用,并确保其合规性。c)组织有关部门实施例规性评价,对集团公司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做出总体性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提交管理评审。d)及时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进行确认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