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现对该规定第十三条所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出以下界定标准: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1、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商店、市场);2、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3、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4、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娱乐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系指公安部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条所列场所)。二、医院、养老院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1、住院床位在50张以上的医院;2、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养老院;3、学生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学校;4、幼儿住宿床位在5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三、国家机关:1、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县级以上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四、广播、电视和邮政、通信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