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港口水工建筑定额总说明一、本定额是在一九九四年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沿海港口施工的特点以及近年来施工情况的变化修编的,本定额同交通部交基发1998112号文颁发的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并列使用。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制安装工程、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三、编制预算时,可根据各章的有关规定直接使用本定额;编制概算时,需在套用本定额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基价定额直接费后加乘扩大系数:码头、直立式防波堤、直立式护岸等工程1.021.05;栈引桥、斜坡式引堤、斜坡式防波堤、斜坡式护岸等工程1.011.03。四、本定额各项目的“工程内容”中只列出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内,除定额中另有说明外,不得增减。五、本定额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并按常用的工程结构、常规的施工工艺选型制订的,使用时不得调整。本定额中列有多工艺的定额项目,在使用时应根据施工条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使用。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包括了工程本身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