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力电缆交接和预防性试验补充规程1 一般规定11 本规程适用于3kV及以上的电力电缆,3kV以下电压等级的电力电缆由各单位自行规定。12 对电缆的主绝缘测量绝缘电阻或做耐压试验时,应分别在每一相上进行,其它两相导体、电缆两端的金属屏蔽或金属护套和铠装层接地(装有护层过电压保护器时,必须将护层过电压保护器短接接地)。13 除自容式充油电缆外,其它电缆在停电后投运之前必须确认电缆的绝缘状况良好,可分别采取以下试验确定:131 停电超过1周但不满3个月,由各单位自行规定。132 停电超过3个月但不满1年,测量绝缘电阻(异常时按1.3.3处理)。133 停电超过1年的电缆必须做主绝缘耐压试验,试验电压见表3-1。14 新敷设的电缆投入运行3-12个月,一般应做一次耐压试验,以后再按正常周期试验。 注:停电不包括热备用2 油浸式电力电缆油浸式电力电缆的交接和预防性试验项目、周期和标准参照GB50150-9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和DL/T596-1996电力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