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拆除工程说 明一、拆除说明1.本章定额为分部工程拆除定额。整体拆除时,可按分部工程相应项目执行。2.本定额包括砌体拆除、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拆除、木结构及构件拆除、屋面拆除、屋面排水拆除、金属构件拆除、楼地面拆除、装饰面拆除、构筑物拆除及其他拆除等项目。3.拆除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对本建筑物和毗连部位进行支顶、加固及现场监护。在拆除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可利用原材料、构件的完好,并将可用材料及污土运至30m以内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清理归堆。4.拆除工程室内层高以及室外自然地坪至拆除部位下平在3.6m以内,已综合考虑了工具式脚手架。如超过3.6m,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或实际使用的脚手架,按脚手架相应定额执行。5.大型构件拆除,如施工方案采用大型施工机械吊卸时,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另行计算。6.拆除工程中,拆除的构件、材料、污土采用人力垂直运输时,可按本定额第二十章规定的“垂直运输及超高增加费”计算。7.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木门窗、石材面层隔断等拆除项目中,除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