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 (201X 年 X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监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同时,也为了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等事宜,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适用对象: (一)在公司担任董事及监事的人员;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第三条 公司董监高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薪酬与年度绩效考核相匹配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薪酬与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 (五)薪酬收入坚持“有奖有罚,奖罚对等”的原则; (六)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相关薪酬考核机构可根据以下情况对董监高人员的薪酬作相应调整,调整的依据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