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文件公司20114号 2011年1月1日试用期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制订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员工试用期的考评、培养和管理,通过综合考评为试用期人员转正和定级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条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为与北京太格时代自动化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 试用期是指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规定的一个时间阶段。在此阶段,用人部门可全面考察被录用员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条件,满足公司岗位需求。同时被录用者也可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工作条件及环境,明确岗位职责,了解企业文化,确定自己能否适合或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从而决定是否继续保持劳动关系。在此阶段不论哪一方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都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不存在任何约束条件。 第二章 考核原则第四条 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强调以数据和事实说话。 第五条 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考评是综合考评,需要对其任职状况、劳动态度和工作绩效做全面的书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