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课程标准制订及管理办法教200821号(修订)课程标准是实施专业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的基本教学指导文件,是配置教学资源、组织教学、进行教学评价和教学管理的主要依据。为加强课程建设,保证人才培养质量,规范课程标准的制订、修订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一、制订课程标准的基本原则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课程设计要遵循“设计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指导思想,服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课程目标是职业能力开发和素质培养。制订课程标准的总依据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确定的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防止脱离专业培养目标片面强调本课程学科的系统性、完整性。既要满足“岗位人”、“职业人”的需要,又要考虑能生存能发展的“社会人”的要求。2、公共课、基础课教学既要满足专业课教学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需要,又要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教育属性以及学生综合素质培养要求,以“必需、够用”为度。公共课、基础课主要开展模块式或融合式学科课程改革,部分教学内容可设计为任务驱动或项目导向的教学模式,部分内容模块可纳入到一体化方案的专业核心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