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车间照明管理规定(红色印章为受控文件)文件编号生效日期2013年7月18日页次共2页第1页1、目的:为了合理使用能源,减少浪费,节约用电,降低生产成本,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部各车间。3、职责 3.1电工负责照明灯、灭蚊灯、应急灯的维修、维护管理工作。 3.2 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对照明灯、灭蚊灯、应急灯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可根据生产需要或天气变化,开关车间内照明灯、灭蚊灯。3.4 生产部负责检查落实工作,监督车间照明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 4、工作程序 4.1每天车间照明灯、灭蚊灯开关时间规定如下:开灯时间:冬季17:00 (夏季18:00)关闭时间:冬季7:00 (夏季6:00)4.2更衣室、物质仓、电工值班房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不能开长明灯。4.3如遇天气变化及车间内明暗变化等情况,各车间主任或班组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开关灯。4.4 无关人员不准随意开关车间照明灯、灭蚊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