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辽宁建筑职业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深入落实教育部令第24号和辽教发2007059号文件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学院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真正体现教书育人,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学院决定每个专业班级设一名班主任,并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班主任既是负责学生专业学习的指导教师,又是协助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的兼职学生工作干部。第三条 全院专兼职教师符合条件的都要承担班主任工作。对有班主任工作经历及工作业绩突出的专业教师,学院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晋升时择优考虑。第二章 班主任的聘任与管理第四条班主任聘任基本条件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忠诚党的教育事业。2.具有扎实的相关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善于将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同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有效结合。3.热爱学生工作,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工作踏实,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第五条学院为每个专业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