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令第31号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已经2013年5月3日监察部第2次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8月1日起施行。监察部部长: 黄树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2013年6月13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规范津贴补贴政策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津贴补贴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等。第三条 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的单位,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以及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