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I嵩县木植街乡阜康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2018】0163ZF招 标 人:嵩县木植街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日 期: 二 零 一 八 年 九 月II目 录目 录 .1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72. 招标文件 .93. 投标文件 .104. 投标 .135. 开标 .146. 评标 .157. 合同授予 .16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89. 纪律和监督 .18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911电子招标投标 .19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0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1附件三:问
2、题的澄清 .22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3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4附件六:确认通知 .25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评标办法前附表 .261. 评标方法 .262.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3. 评标结果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5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5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6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40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421. 工程量清单说明 .422. 投标报价说明 .423. 其他说明 .42第六章 图纸.4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43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目 录 .45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8I
3、II三、授权委托书 .49四、投标保证金 .50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0六、施工组织设计 .52七、项目管理机构 .57八、资格审查资料 .591第一章 招标公告嵩县木植街乡阜康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嵩县木植街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嵩县木植街乡阜康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相关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工程名称:嵩县木植街乡阜康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工程;2、招标编号:【G2018 】0163ZF3、建设地点:嵩县木植街乡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预算金额:约 5475899.30 元;6、建设工期:180 日历天;
4、7、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9、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房建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二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
5、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24、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2017 年 09 月至今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6、须提供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合同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连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连
6、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8、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信用中国”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 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或有不良 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连续三年(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须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包括(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
7、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 ,需具有防伪码),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10、外省企业需在“ 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 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 登记。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三、投标报名报名时间: 2018 年 9 月 13 日至 2018 年 9 月 19 日,每日上午0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30 时(北京时间)。四、招标文件的获取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次招标文件通过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请投标人登录中心网站( )点击“投标单位登录”,
8、通过“证书 Key 登录”方式登录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用户注册及证书 Key 办 理、使用,咨询电话 0379-69921072,63922311,6992106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套,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 年 10 月 9 日上午 9 时 00分。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 标 人:嵩县木植街乡人民政府联 系 人:田先
9、生 电 话:15038515585招标代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焦作市人民路1009号宏业商务中心第6幢三层3001-11号联 系 人:焦先生 电 话:0379-80860189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 称:嵩县木植街乡人民政府联系人:田先生电 话:150385155851.1.3 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焦先生电 话:0379-80860189 1.1.4 项目名称 嵩县木植街乡阜康社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建设工程1.1.5 建设地点 嵩县木植街乡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2.2
10、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见招标公告1.3.2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1.3.4 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 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房建和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满二年,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
11、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4、拟派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5、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均须提供在本单位已缴纳的 2017 年 09 月至今连续一年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明细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提供查询方式);6、须提供 2018 年 01 月 01 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以来类似项目,合同额在 500 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的官方网站截图及交(竣)工验收报告); 7、投标人需提
12、供近半年连续的依法缴纳税收和近半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58、投标人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若未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9、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需提供连续三年(2015、2016、2017 年度)财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须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财务报表包括
13、(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需具有防伪码),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10、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答疑会 不组织1.10.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1.10.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5 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标前答疑、招标文件补充材料(如有)
14、等。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发出之日 24 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 24 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3.4.1 投标保证金形式: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银行受理单)1、本次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含现金缴款单)。2、每个标段(包)由“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
15、一个对应的保证金账号,不同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不同。保证金缴款信息可在线打印。3、如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包),则应按所投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和金额分别单笔足额缴纳(多笔合计的无效),否则将视为无效保证金。4、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转至指定账户,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对应标段(包)的保证金账号之账户,6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显示的到账金额和时间为准。备注:由于保证金金额较小,利息不再退还。备注:投标人因自己未能准确填写附言栏项目编码而造成银行无法准确对账的,继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多交、少交均属无效缴纳. 3
16、.6.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投标函及需要盖章或签字之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报价汇总表加盖造价师或造价员资格专用章。3.6.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电子版壹份。3.6.5 装订要求(1)投标文件装订均采用胶装拒拒绝页装订,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装袋密封,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该文档应放在可读 U盘中。信封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并应分别在右上角处标明 “电子文档”、“修改”、“替代”、“撤回”字样(如果有)。若电子文档与书面文本不一致,以书面文本“正本”为准。
17、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 2018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前不得开启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5.5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督部门和投标单位代表检查开标顺序:按递交标书的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授权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18、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7.4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本工程招标实行招标控制价,超出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招标控制价为 5475899.30 元(其中:规费:135517.84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32228.27 元,税金:497809.02 元) 。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2、 招标人原则上应按评委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 若前位中标人不再响应招标文件;2 确有重大实质性问题;3 经查实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74 符合
19、招标投标法中的相关条款的,经监督部门认可后,可以按顺序向下确定中标人;3、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金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4、 如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招标失败的,本次招投标相关费用从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扣除。5、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6、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执行。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
20、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工地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目标、文明工地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