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房务部楼层(房务中心)服务员考核细则为了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促进酒店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一、 实行考核的范围客房楼层服务员和房务中心服务员,即根据客房服务员每日完成客房数量,标准考核。二、 考核标准。1、 每人/月做房量为260间(每月按实际天数核算),每人/天需完成10间房,超出做房数予以考核。2、 专门做空房的服务员每人/天完成40间为基础(4间=1间住房),超出部分予以考核。3、 专门做计划卫生的服务员每人/天完成15间为基础(1.5间=1间住房),超出部分予以考核。4、考核5元/间三、详细说明:1、新入职的客房服务员一个月内不执行考核方案,按客房服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发放,但必须有做房数量和质量的要求。2、新入职客房服务员从第二个月开始执行考核方案(熟练工除外)。3、客房主管每天分配房间时,尽可能考虑员工能力和工作量的均衡分配。4、每个完工的房间必须经主管(查房员)签字验收,不合格则继续返工,未按时返工或三次返工未达标则该房不计考核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