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专心-专注-专业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集团公司与子公司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权限的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的关系,明确双方的主要职权,通过合理的集权与分权,实现集团公司整体持续价值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第三条 本管理规定作为规范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管理的通则和纲领性文件,视同集团公司管理体系运营和完善的基本法,其具体体现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集团公司授权书体系和职能部门的专项管理制度予以体现第四条 集团公司设计合理的子公司董事会结构,以形成能够代表子公司董事会旅行相应决策和权限的态势,适当条件下也可以以子公司董事会的名义行使第二章 相互关系第五条 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总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 出资人与被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集团公司根据持有的股权比例对各子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并依所持股份承担有限责任,其投资控股权利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