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门诊、急诊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主任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医疗、行政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考核,各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副主任担任门诊组长,协调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2.门诊各科室应按时应诊,节假日期间由医务科安排相关科室在规定时间应诊。各科排班表报门诊部。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门诊部共同商量。 4.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 5.科主任、主任医师每周至少出门诊一次,解决疑难病例,副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两次门诊。 6.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认真书写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科主任或门诊负责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各科医师严格执行诊断证明书书写管理规定。 8.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手术范围。一是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