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Jxl青岛市村级组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村级组织包括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群团组织等。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即墨市、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莱西市和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所辖建制村。第二章村党组织的管理第四条村党组织的性质和地位。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村党组织与村级其他组织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群团组织,支持和保障其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开展活动。第五条村党组织的设置与产生。(一)村党组织的设置。本着有利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利于密切党同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