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机电设备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矿业公司部门职能定位,为有效发挥设备管理在矿山经济运行中的关键性作用,充分发挥设备的综合效能,不断提高设备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各单位及部门。第三条 本制度根据通钢集团公司Q/TG.GL-J-06-2007通钢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管理条例(修订版)制定。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与生活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和机具等固定资产。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第二章 固定资产管理第六条 固定资产日常管理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不经矿业公司同意,各单位不得私自外借固定资产或擅自处理固定资产。第七条 固定资产盘点表各单位要按要求认真填写“固定资产(设备)盘点表”,内容齐全准确,必须有重量及存放地点。第八条 固定资产调剂矿业公司内部调拨的固定资产,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办理“固定资产内部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