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 防火巡查、检查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及时发现单位生产施工等各项活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和缺陷等,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监督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以便制定整改措施,消除或控制火灾隐患及有害、危险因素,确保实现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方针和目标,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防火巡查、检查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是防火检查的责任部门。单位专兼职消防员是单位消防巡查的责任人,部门消防员是本部门防火巡查的责任人。第四条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第五条 防火检查每月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两小时一次。第六条 防火巡查的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