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和培训管理制度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合格,持有 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 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并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 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 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淡色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 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 要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 保持清洁、干净。 4、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 个人仪表整洁。 5、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中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食 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6、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凡是从事接触直接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