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全市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和省政府领导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大力改善交通拥堵状况的指示精神,集中治理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一)指导思想。坚持“统一部署,县(市、区)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原则,综合整治城市道路交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县区”创建;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二)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