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本院为法定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由首诊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甲类:鼠疫、霍乱乙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丙类: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4、由保健科负责全院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