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门诊管理制度 根据医院有关文件精神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进一步提高门诊工作的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医院服务形象,对门诊科室的管理暂作如下规定。1、 严格执行医院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凡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50元。2、 坚守工作岗位(包括中午班、夜班),不准脱岗、串岗,不准带家属或孩子值班, 不准在诊疗过程中接打私人电话,不准在诊疗室内吸烟、吃零食、上网玩游戏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凡有以上行为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3、 随时保持诊室卫生,诊断桌上不准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微机、大型设备管理责任到人,每月卫生检查,奖罚兑现。4、 医护人员实行“人性化”服务,态度和蔼,耐心回答病人的询问,导医分诊要准确,凡接到病人投诉或诊疗过程中态度蛮横,语言生硬,训斥病人而引发的争吵纠纷,不论何种情况,扣发当事人奖金50-300元,取消当年评优资格。5、 医务人员因缺乏责任心而导致的医疗差错,引起病人不满和投诉的,扣发当月奖金,全院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资格。6、 门诊医生不准跨科室看病,医生开具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