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反诉与本诉牵连性认定的实案分析问题提示:在已经开始的诉讼过程中,本诉被告以本诉原告为相对方向法院提起反诉后,法院需要审查提起反诉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反之,则裁定不予受理;那么,在审查中需要审查哪些条件呢?【要点提示】本诉和反诉牵连性关系认定,既是学界争议较大的问题,也是实务中法官处理反诉是否受理的关键因素。【案例索引】一审: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2010)石民二初字第109号二审: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常民一终字第68号【案情】2005年9月1日,原告周某与被告覃某签订门面出(承)租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覃某租赁原告门面一间,年租金为18 000元,租赁期为5年。合同签订后,被告按约支付了抵押金5000元和首年租金18 000元,原告按约交付门面给被告经营。2010年7月28日,因合同即将到期,原告周某找到被告覃某,提出房屋续租年租金涨价2000元的要求,被告表示认可。2010年8月12日,原告再次向被告提出房租涨价要求,年租金为19 000元,被告予以拒绝。2010年8月16日,原告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