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法念处经讲记 1正法念处经卷第十五地狱品之十一又彼比丘,知业果报,复观阿鼻大地狱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黑肚处,是彼地狱第六别处。再者,比丘为了了知恶业果报,又再观察阿鼻大地狱还有什么特别之处。他见闻了解到,还有一特别之处,叫做“黑肚处” ,是阿鼻大地狱的第六差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若何等人,取佛财物而自食用,不还不偿。不信彼业,而复更取,复教他取。为作住持,或施佛已复还摄取,或他与物令使施佛,而自食用。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生黑肚处,受大苦恼。比丘继续观察:众生是以什么业而受生在彼处呢?他见闻了解到,如果谁取了佛的财物自己享用,不作偿还,他不信业果报
2、应,又去取用,还教别人取用。做住持的时候使用特权,已经供佛的东西又取回来私用,或者别人委托他供佛的东西,留给自己吃用。他以这个恶业因缘,死后就堕在恶处,生在黑肚处地狱里,受极大苦恼。所以这里特别要注意,三宝物是极其深重的对境,如果私用、滥用,都是堕阿鼻地狱的因。比如别人委托你供佛,你不去供,而是自己吃掉、用掉,随便乱来,果报就2 正法念处经讲记非常大。这里只说到供佛物,法物和僧物也是同样的道理。所以,关键是一开始就要学因果,否则非常危险。凡夫的秉性就是肆意而为、随心所欲,喜欢顺着习气来,这在三宝门中尤其可怕。目前很多人都在发心做事,如果一点不懂因果,完全按自己的想法来做,那在明眼人看来真是太可
3、怕了!所以现在就要励力忏悔,不要等到恶业成熟,那时就晚了。所谓苦者,如前所说,活黑绳等七大地狱所受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具受,百倍更重。所谓的苦,就像前面所说那样,等活、黑绳等七大地狱所受的一切苦,这里全部都要受,而且百倍地加重。复有胜者,所谓彼处,饥渴烧身,自食其身,食已复生,食已复生。如是无量百千亿岁,食已复生,生已增长两重受苦,饥渴苦恼。于彼恶业,所受苦恼,百倍更重。还有厉害的,那里的罪人饥渴时时焚烧着他的身心,被饥渴所逼,他吃着自己的身体,吃了又生,吃了又生(由于过去私用供佛之物,无法消受,以这个所欠的业债,自然感现饥渴烧着身,而且不断地吃自己的身体来还报) 。像这样,经过无量百千亿岁,
4、吃后又生,生后又增长饥渴烧身和自食其身的两重苦受,一直处在饥渴的大苦恼中。正法念处经讲记 3由彼恶业所受的等活等七大地狱的苦恼,一百倍更重。由于他过去肆意妄为,取供佛物自己享用,以为占了便宜,却没想到无量百千亿年中,要在地狱里受这么大的苦报。所以因果非常可怕,看上去只造了一点点恶,结果就变出无量的果报来。既然如此,何必自讨苦吃呢?自作苦恼,还自押身。自己过去做非理的业,造出的苦报钳制着自身,无法摆脱。彼人如是自食身肉,处处驰走。既如是走,有黑肚蛇,如黑云色,执彼罪人,从足甲等,稍稍渐啮,合骨而食。食已复生,生已复食,食已复生,如是久时,以恶业故,如是被食。以彼罪人食用佛物,诸福田中,佛福田胜,
5、损佛物故,如是受苦。那人这样吃自己的身肉,到处奔走。他正奔驰的时候,出现一条黑肚蛇,颜色就像黑云一样,缠住罪人,从他的脚趾甲等开始逐渐往上咬食,连骨头也一起吃掉。吃完了又生,生了又吃,吃了又生,就像这样,以恶业力故,在长久的时间里,罪人一直这样被咬食。因为他过去享用佛物,而在诸福田中,佛福田最殊胜,以损佛物的缘故就要这样受报。所以,我们做事要有特别重的因果观念。如果自以为4 正法念处经讲记是地认为没有业果,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这就非常危险,一犯就是很大的业,时时都是往地狱的险境里奔。这还不像醉酒开车,最多只是撞得车毁人亡,害你一世肉体的生命。与之相比,业果愚不知要危险多少亿倍,会害掉你无量亿世的
6、生命。它就是恶趣的根源,就是拉我们去地狱、毁掉我们法身慧命的元凶,所以千万不要执迷不悟!既得脱已,入焰铁地,佉陀罗炭火炎相似。入彼地中,一由旬量。彼人入火,无量百千亿岁煮烧,复更增长,如是极煮。在脱离黑肚蛇以后,他又入到一处焰铁地中,那里的佉陀罗炭就像火焰一样。也就是,它看起来像平常的黑炭,实际上跟炽燃的火焰一样。焰铁地有一由旬的量,罪人一进去,就入在大火中,无量百千亿年里一直被烧被煮,火焰又不断地增长,烧得越来越旺,这样极度地烧煮。若得脱已,望救望归。彼处复有阎魔罗人,以焰铁钳钳取其身,置铁镬中,煮之极熟,如大小豆。烧煮转捩,若浮若沈,受坚鞕苦,第一恶苦。如是苦恼,不可譬喻。一切三界,因果相
7、似。如果脱离了焰铁地后,罪人希望得到救度。但是那里又有阎魔罗人,用火焰的铁钳夹住罪人的身体放在铁镬中,煮得极度烂熟,像大大小小的豆子。罪人在里面不断旋转、正法念处经讲记 5折捩,有时上浮有时下沉,受坚固难拔、第一凶恶的大苦。这样的苦恼极大,没有相似的譬喻来形容。实际上,一切三界的因相和果相,是以相似的方式而显现的,造如是因就感得如是果,不会出一点差错,大家要明白这一点。彼人所受地狱苦中,百分千分歌罗分中,不及其一。如是苦恼,百千势力,第一苦恼。大海所漂,自业果证。乃至作集恶不善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罪人所受的地狱苦中,其他的苦百分、千分、歌罗分不及其一。这样的苦恼有百千种势
8、力,是第一重的苦恼。他被业的大海所漂,是因为自己过去造了恶业,就要这样来证实它的果报。乃至所作集的恶不善业的势力没有完全消尽之间,一切时不断地出苦。若恶业尽,于彼黑肚地狱之处,尔乃得脱。既得脱已,千二百世,生于食屎饿鬼之中。若得脱已,于七百世,生于食吐畜生之中。既得脱已,难得人身,如龟遇孔。若生人中同业之处,作食屎等邪见外道。是彼恶业余残果报。要知道,因果的惩罚是很厉害的。在受了极其深重无边的大苦后,恶业的势力消尽了,才从黑肚处地狱中脱出。脱出以后,还要一千二百世生在食屎饿鬼当中,吃屎来活命。过去以私心享受佛物,现在做了饿鬼就被罚吃屎,可6 正法念处经讲记见这种业很重。了解到这一点,我们在解大
9、便的时候,应当多念一点观音心咒,利益那些食屎饿鬼。以业重的缘故,他还要继续受报。也就是,如果从饿鬼中脱出,还要七百世做食吐畜生,专门吃人吐弃的东西。脱离畜生以后,也很难得到人身,就像盲龟值木那样难。前世善业力成熟的话,如果生在人中的同业之处,也是做食屎等的邪见外道。这类外道认为,要吃屎等的不净物才得解脱,见解和行为就这么颠倒。这就是私用佛物恶业的余残果报。又彼比丘,知业果报,复观阿鼻大地狱处。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身洋处,是彼地狱第七别处。再者,那比丘为了了知恶业果报,又继续观察阿鼻大地狱处。他见闻了解到,还有特别的一处,叫做“身洋处” ,是这阿鼻大地狱的第七差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闻知
10、,有人行恶,取法财物,而自食用。作而复集,业业普遍,作业究竟,复教他作。彼人以是恶业因缘,身坏命终,堕于恶处,在彼地狱生身洋处,受大苦恼。这时比丘又思维:众生是以什么业而受生在彼处呢?他见闻了解到,有人造恶,取了法宝财物自己享用。 (这一点可能很多人都在犯,本来是供养法宝的财物,比如印经正法念处经讲记 7书或者庄严法物等等,自己擅自使用。 )他一做再做,当业达到普遍究竟时,就结成了业力。不但自己做,还教别人做。他以这个恶业因缘,死后就堕在恶处,生在身洋处地狱里受大苦恼。 “洋” ,就是消洋、融化。所谓苦者,如前所说,活黑绳等七大地狱所受苦恼,彼一切苦此中具受,百倍更重。所谓的苦,就是等活、黑绳
11、等七大地狱所受的一切苦恼,这里全部要受,而且一百倍更重。复有胜者,所谓彼处,有二铁树,皆悉焰燃。恶业风吹,迭互相合。彼地狱人在二树中,极势相触,如多罗叶。机关压拶,身体消洋。还有厉害的,就是那里有两棵铁树,都是火焰炽燃,恶业的风一吹,两树就合起来,地狱人被夹在中间极度地摩擦,就像多罗树叶一样。以这样猛利地压榨,他的身体全部消解融化。为什么呢?因为那两棵树极度地燃烧,都是火焰炽燃,而且极度地碰挤、压磨,罪人的一切身分自然被压解、火烧,最后全部消融掉。要知道,法宝是一切众生的安乐之因,所以法的财物是非常重的境。如果擅自使用法物,把这本来用于滋长有情法身慧命的资源,吞吃在肚子里,用在自身上,这个债怎
12、么偿还?比如十块钱拿去印经书,再流通出去,看的人8 正法念处经讲记就能增长很大的善根,由此源源不断地出生果利。一旦私自享用这个钱,前面这些利益根本没办法产生,因果上的亏欠太大,不是两树这样拶磨、消融,不足以偿还业债。他还不是一次受报,要不断地挤压、烧燃,再完全消融掉,要无数次地这样受报才能还清业债,所以业果实在太可怕了!特别是现在这一代人,从小受世间邪教的熏染,普遍认为这世上没有因果律,没有地狱,可以肆意地造恶,随便乱来。而且自我意识特别强,对他稍微严格一点,比如要他持律仪、信因果,就起很大的反感,认为限制了他的自由,还说现代社会要扔掉这守旧的一套。这样检查下来,身口意三门不晓得造了多少地狱业
13、因。尤其在三宝门中一点不顾忌的话,那将来不晓得要堕在多么深的地狱里了。又复更生,生已复拶。两树直来,两边拶身,受大苦恼。如是蹉捩,消洋堕地。这样被压解融化以后,罪人又生出完整的形体,然后再度被拶磨。两树直接撞过来,从两边压挤他的身体,由此感受极大苦恼。就像这样,他的身体折裂、破碎,消洋而堕在地上。彼有铁鸟,金刚恶嘴,在彼树上,啄罪人头,啄已上树,数数如是。罪人头破,啄眼而食。罪人唱唤,悲啼号正法念处经讲记 9哭。复食其眼,破其头已,而饮其脑。既饮脑已,次劈其心。既劈心已,而饮肉血。彼既饮已,次食其肠。既食肠已,次食其胃。既食胃已,次食熟藏。食熟藏已,次食其髋。既食髋已,次食其髀。既食髀已,次食
14、其胫。既食胫已,次食足趺。食足趺已,次食足指。彼人如是受坚鞕苦。于长久时年岁无数,百年中数亦不可尽,无少相似。这时,有长着金刚恶嘴的铁鸟从树上飞下来,啄罪人的头,啄完再飞回树上,不断地这样做。它啄破罪人的头以后,又啄食里面的眼睛,罪人痛得大声唱唤,悲啼号哭。铁鸟又啄食他的眼睛,啄破他的头后喝里面的脑髓,喝完脑髓再劈开他的心,劈开心再吃他的血肉,吃完血肉再吃肠子,吃掉肠子再吃胃,吃掉胃再吃熟藏,吃掉熟藏再吃髋骨,吃掉髋骨再吃髀骨,吃掉髀骨再吃胫骨,吃掉胫骨再吃他的脚背,吃掉脚背再吃他的脚趾。就像这样,罪人受坚固难拔的大苦。在长久的时间里,不可计数的年岁中不断地受苦,一百年里所受的苦数算也算不尽,
15、没有少分与之相似的苦相。今说少分。如大海中取一掬水置于异处。如是所说,唯说一分。彼恶业人,如是长时受坚鞕苦。如是乃至作集恶业,未坏未烂,业气未尽,于一切时,与苦不止。现在只是说苦相的少分。就像从大海中取出一捧水放10 正法念处经讲记在别处,这一捧水与大海的量相比,非常少,同样,言语所说的只是一点点,没办法说尽全部恶的果报。就像这样,只取其中的一分来说。这个恶业人这样长时受坚牢难忍的大苦痛,乃至所作集的恶业的势力没有完全消尽之间,一切时不断地出苦。若恶业尽,彼地狱处尔乃得脱。既得脱已,于一千世,生于食唾饿鬼之中,有命而已。第一饥渴苦恼烧身。彼处若脱,生畜生中而作大鱼,在大海中醎水之处,常在大海水中而住。谓那迦罗,若摩伽罗,若作大龟。常患饥渴,醎水中行经一千世。直到恶业的势力穷尽了,才从地狱里脱出。脱出以后,还要一千世生在食唾饿鬼当中,吃别人吐弃的唾液活命,他断不了气,只是有命而已。他时时都被第一重的饥渴之苦烧身。从这里脱出后,还要生在畜生中做大鱼,生在大海的咸水之地,常常在大海里安住,比如做那迦罗、摩伽罗或者大龟。常常被饥渴的苦逼恼,要在咸水中过一千世。有些旁生的确很可怜,生在咸水水域,又饿又渴,根本没什么吃的,这都是过去盗用法物的果报。既脱彼处,于过去世有人业熟,若生人中同业之处,所在国土,二王中间疆界之处。彼二国王,常共斗诤。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