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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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合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2017 年合肥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单位:2017 年合肥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合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合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2017 年 5 月 19 日2017 年合肥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根据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安排,按照市政府领导要求, 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处非领导小组” )决定于 2017 年 5 月组织开展全市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扎实开展好此项活动,

2、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控金融风险决策部署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 201559 号)、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 2017 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7 l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4 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 188 号)等要求,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充分利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集中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

3、意识,以防为主、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精心组织,及时部署,积极主动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集中开展一系列层次高、影响大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媒体聚焦的问题,营造广泛宣传、全面动员的浩大声势,有效扩大影响,形成品牌示范效应。(一)宣传内容一是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二是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

4、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三是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二)宣传方式一是发放宣传材料。除印制宣传单、宣传册外,在日常实用物品上印制宣传标语,向社会公众投放,增强群众参与兴趣,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二是媒体宣传。在电视、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三是网点窗口宣传。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采取电子屏幕连续播放、悬挂宣传条幅、设置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

5、,开展宣传工作,安排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和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的咨询。四是公共场所宣传。在人口聚集的公共场所(车站、楼宇聚集区、广场等)设置宣传点,向社会公众派发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传,组织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有奖问答活动,通过发放带有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奖品,提高人民群众参与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知识的积极性。五是巡回流动宣传。出动宣传车在城区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巡回广播宣传,充分利用城市公交、宣传车等移动传媒开展宣传,组织文艺巡演进社区、园区、企业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六是讲座培训宣传。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政策知识讲座,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

6、高、开展效果好的地区,建立长期的宣传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七是短信信息宣传。利用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三、宣传重点一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宣传。着重加强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领域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根据各地实际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开展非法集资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做好宣传。加强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

7、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三是针对重点地区加强宣传。重点在农村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网格员、驻村组干部等群体,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四是针对重点内容加强宣传。以法律政策、金融知识、投资风险警示、典型案例解读等内容为重点,加强对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 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4 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

8、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合政2016188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读,普及金融理财知识和金融新业务知识,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四、工作机制及分工(一)工作机制本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处非领导小组” )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市处非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协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单位做好此次防范非法

9、集资宣传月活动;加强指导、督促落实,推动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各有关单位在此次宣传活动中不走过场,使此次宣传活动积极有效,深入人心。(二)职责分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市处非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单位做好此次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市金融办承担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此次宣传月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领域的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市委宣传部

10、负责组织安排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指导宣传部门组织媒体进行宣传。市工商局负责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规范媒体广告行为,强化各类媒体上涉及非法集资、民间借贷非法广告的监测与案件查办力度。市公安局负责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安排公安机关通过挑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宣传月活动期间,严查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市法院负责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法院系统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市检察院负责根据检察工作实际情况,组织检察院系统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市发改

11、委负责组织开展对注册地在合肥市的创业投资企业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市农委负责组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以及广大农村地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殡葬、养老机构等领域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市房产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领域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市教育系统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向教师群体开展处非宣传教育,向广大中小学生普及基本金融知识,通过学生回家向家长和祖辈转送宣传资料。其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行业归口管理原则和任务分工要求做好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

12、传教育活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具体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处非领导小组组长是各地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负总责。各地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充分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切实有效的活动方案,丰富宣传方式,创新探索宣传内容,切实提高此次宣传教育活动的有效性,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的长效机制。四、工作要求(一)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及开发区要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积

13、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各县(市)区加强宣传。各地要切实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扩大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同时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各有关单位在省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1 次、市级以上媒体报道不少于 2 次、县级和县级以下媒体报道不少于 8 次,宣传报道数量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此次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出台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公布举报电话,同时将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报市处非办备案。(四)市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请于 6 月8 日前将辖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情况总结及影像、照片、报刊等宣传资料报送至市处非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束磊,63532390;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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