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失信被执行人由来:执行局与条件: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二)以、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过程:程序性规定:提示启动认定生效四个环节的程序。第一款为对被执行人作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在执行通知书中明确向被执行人告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法律风险。启动程序:“双重启动”,申请执行人申请和人民法院依职权启动两种启动途径。认定形式: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制作决定书。 生效时间: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法律规定了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的工作机制,但没有规定具体的完成时间,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将被执行人纳入的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即刻可以录入。获取名单信息途径:最高人民法院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