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持续做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遏制细菌耐药,督促各地深化认识,落实具体责任,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第三条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四条我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在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院长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工作组由医务部、药学部、护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