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梁山采煤沉陷区供水工程(二期 ) (第二次)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 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重 庆 大 正 建 设 工 程 经 济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盖单位章)编制人: 田 波 资格(章)渝建招号20090247审核人: 周 灵 资格(章)渝建招号201501272018年 8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31. 招标条件 .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6. 发布公告的媒介 .37. 联系方式 .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第三章 评标办
2、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 .23评标办法前附表 .231. 评标方法 .282. 评审标准 .283. 评标程序 .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2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3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34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51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601. 工程量清单说明 .602. 投标报价说明 .603. 工程量清单 .62第六章 图纸 .6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65.1 第一节 一般要求 .66.2 第二节 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 .8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53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梁山采煤沉陷区供水工程(二期 )(第二次)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
3、项目中梁山采煤沉陷区供水工程(二期)(第二次) ,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码:2017-500107-46-03-008273。项目业主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中梁山采煤沉陷区。2.2 建设内容及规模:给水管道总工程长7488米。2.3 招标范围:本工程安装管道 DN300/DN200 全长 7488 米。包括路面开挖、路面恢复,各类管道阀门及附件安装以及管道试压、消毒、冲洗、安全文明措施等涉
4、及该工程的所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8月2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上“招标资料下载”区及“招标人答遗区”、“招标人补遗区”仔细阅读和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
5、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重庆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7.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31号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2号 联系人:余老师 联系人:郝老师、周老师 电 话:023-61965820 电 话:023-63867091、6
6、3867097 传 真:023-61965820 传 真:023-63867091 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1.1.2 招标人名称: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西路 31 号联系人:余老师电话:023-619658201.1.3 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 62 号联系人:郝老师、周老师电 话:023-63867091、638670971.1.4 项目名称 中梁山采煤沉陷区供水工程(二期)(第二次)1.1.5 建设地点 中梁山采煤沉陷区1.2.1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企业自
7、筹。资金性质为:全部国有。1.2.2 出资比例 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本工程安装管道 DN300/DN200 全长 7488 米。包括路面开挖、恢复,各类管道阀门及附件安装以及管道试压、消毒、冲洗、安全文明措施等涉及该工程的所有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 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本工程施工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
8、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类人员在5本项目不得相互兼任。2.财务要求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为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业绩要求2015年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与本招标工程
9、类似的合格工程3个及以上(类似合格工程是指:DN300及以上供水管道工程)业绩;(须提供每项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1)被本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处于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2)投标人自行承诺在投标截止日前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承诺的真实性进行查询,若经查实存在造假行为,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
10、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否则将被废标;注:1、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若开标现场查询不到项目经理信息,则作废标处理;2、交易中心应配备网络及电脑实现开标时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及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查询功能。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 身份证、 职称证、 养老保险(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复印件。6.其他要求(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应附身份证、 职称证、 、 养老保险(2018年2月至20186年7月)复印件。(2)
11、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 1 人,安全员不少于 1 人,质量员不少于 1 人,材料员不少于 1 人,预算员不少于 1 人, 。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2018年2月至2018年7月)复印件。(3)外地施工企业投标: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并在开标现场查询报送情况,查询结果报评标委员会评审。
12、不能提供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或开标现场查询其未办理入渝信息报送的则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必须是入渝登记备案或入渝信息报送人员,由投标人提供登记备案人员名单或行政主管部门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8.投标人须随身携带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的原件备查(身份证原件、资质原件除外),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评标委员会审查时必须对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核查。若经审查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时,则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1.11 分包 不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
13、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1投标人质疑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18年 9 月 3 日 10 时 00 分前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投标人质疑区提交质疑。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2018 年 9 月 5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 ,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疑补遗区发布答疑。72.2.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
14、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答疑补遗区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9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
15、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 投标报价1. 本工程按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综合包干单价。2. 本工程采用商品混凝土。3. 编制依据:本招标工程由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CQJJGZ-2013) 、 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CQJZDE-2008) 、 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CQAZDE-2008) 、 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08)及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
16、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 号文为依据执行,由投标人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 、二次转运费、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费用。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4.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项中所述的本工程合同段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 1为依据。5.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
17、单价或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8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6. 在合同实施期间,投标人填写的单价和总价按专用合同条款第 16 条的规定予以调整或不予调整。如根据专用合同条款第 16 条的规定可调整,则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系数或确认基准日期前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4.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 2.2.1 项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
18、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 ,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投标人必须按甲供材料暂估价表中的数量和金额计入投标总报价中,不得变动,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6. 本工程将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和全部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限价: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2737452.23 元(大写金额:贰佰柒拾叁万柒仟肆佰伍拾贰元贰角叁分)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 41681.42 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废标。(4)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限价、各个标段十项主要清单均见招标文件附件。7.安全文明施工费: 7.1 根据关于
19、印发的通知 (渝建发201425 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按合格标准计取。 7.2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招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关于印发的通知 (渝建发201425 号) 、 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 (渝建价发20146 号) 、渝建发201635 号文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9暂定金额将同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一起公布。 投标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
20、,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2.2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本清单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 、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GB50857-2013) 、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则(CQJLGZ-2013)和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 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2、本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若存在与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
21、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 号文相抵触的条款,均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 号文为准。二、清单有关问题说明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承包人承担的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中。3、对作业和材料一般说明或规定,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在写给工程量清单各细
22、目标价前,应参阅相关技术规范的有关部分。4、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报价总额之中。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数量价格按招标文件要求计入,其保管搬运费用投标人应考虑在投标总价中。5、项目综合单价包含了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所有工序的费用,未列出的工序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综合单价中。6、土石方外运自行踏勘现场,综合考虑,清单项目土石方不论深度、土石、淤泥成分、开挖方式和类型,进行综合报价,以后按此单价结算不作调整。107、清单提供的工程量投标单位应自行复核,如有疑问,应根据投标文件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8、措施费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中,未列出的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由投标方根
23、据需要自行考虑报价。电气、自控及安防工程按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计入。10、投标方应将施工图所示招标范围内全部内容综合报价在相应清单项目内。凡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图集编号、详施工图及图说均属该项目综合单价组成范围。请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量计算规范 ,把完成清单项目相应的所有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综合报价在清单项目内。11、其余约定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2、甲供材料设备按暂估数量及金额计入。3.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 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的交纳1、投标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 万元整(人民币)3、投标保证金账户及账号(任选其一):户名:(1)开户行: 账 号: (2)开户行: 账 号: (3)开户行: 账 号:4、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中梁山采煤沉陷区供水工程(二期) (第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5、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6、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到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对基本帐户进行登记(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详见公共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