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江苏省水利厅2015年7月专心-专注-专业前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开展河湖等自然生态空间的统一确权登记,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维护河湖综合功能,根据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年-2020年)(苏办发201439号)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部署,我省启动实施了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组织编制了划定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省国土厅、财政厅联合部署试点工作,并将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省水利厅工管处牵头,省河道管理局参与,省水利工程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承担,编制了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