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消费税征税范围四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零售,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其他环节不再缴纳。(一)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1.一般:自产销售、自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二)两个特殊环节: 1.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具体要求:要素 规定 注释 征税范围 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不符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 税率 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计税依据一般规定 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17%) 计税依据具体规定 1.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