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 总则1.1为了建立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好火灾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1.2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令6号,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19号,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 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3 管理内容 3.1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重点部位包括油罐区、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输煤系统、汽轮机油系统、发电机氢气系统、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乙炔储存区、氧气储存区);变压器、制氢站;控制室、通信机房、电子间、档案室、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夹层、电缆沟等。3.1.1对防火重点部位每日按责任区域进行巡检,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火险隐患应立即消除,不能消除的及时报告或发缺陷、隐患通知单。3.1.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在明显位置悬挂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示牌,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