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说明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已经于1992年4月由全国中小学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不久将由国家教委正式颁布。这部大纲在国家教委的领导下,从义务教育法颁布不久就开始着手制订,历时五六年之久。1988年初,全国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了大纲的初稿并获得通过。之后,国家教委印行了大纲初审稿,作为各地编写义务教育小学语文教材的依据,同时在各实验区试行。1991年11月,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国家教委组织力量对大纲初审稿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形成大纲征求意见稿,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泛征求意见。在对大纲又作了若干修改后,将大纲送审稿交教材审查委员会进行第二次审查。这部大纲的制订过程,体现了学科专家、编写人员和教师三结合,集中了全国小学语文教育界的智慧,是严肃认真的。这部大纲有以下几个特点:一、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任务,着眼于民族素质的培养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于1956年、1963年、1978年、1987年颁布了四个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