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三部分 教师职业素养1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 爱国守法:爱国守法是对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2) 爱岗敬业:爱岗敬业是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是教师的神圣职责。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3) 关爱学生: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4) 教书育人: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也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和任务。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