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 西 艺 术 学 院 青 年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实 施 方 案为 选 拔 和 培 养 我 院 青 年 教 师 , 加 快 青 年 教 师 队 伍 整 体 素 质 的 提升 , 推 动 我 院 教 育 教 学 的 改 革 和 发 展 , 学 院 决 定 实 施 青 年 教 师 资助 计 划 , 方 案 如 下 :一 、 资 助 对 象 范 围( 一 ) 资 助 对 象 范 围 为 我 院 在 编 在 职 和 学 院 院 聘 ( 经 公 开 招 聘 )在 教 学 第 一 线 工 作 的 青 年 教 师 。 每 年 资 助 名 额 为 10-15 名 。( 二 ) 已 经 入 选 “广 西
2、 高 校 百 名 中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中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的 教 师 , 不 再 列 入 本 资 助 计 划范 围 。二 、 资 助 条 件 及 要 求( 一 ) 基 本 条 件1、 热 爱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 忠 诚 党 的 教 育 事 业 ,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国 宪 法 和 法 律 , 遵 守 广 西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 试 行 ) 的 规 定 和 我 院 的 校 纪 、 校 规 , 热 爱 学 院 , 安 心 本 职 工 作 , 具 有 良 好的 职 业 道 德 , 教
3、书 育 人 , 为 人 师 表 。2、 在 我 院 从 事 教 学 科 研 一 线 工 作 5 年 以 上 , 政 治 思 想 素 质 好 ,有 较 强 的 事 业 心 和 良 好 的 职 业 道 德 。3、 基 础 理 论 和 专 业 知 识 扎 实 、 教 学 科 研 能 力 较 强 , 能 胜 任 主 干课 程 教 学 任 务 。4、 原 则 上 应 具 有 讲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一 般 应 具 有 学 士 学 位或 接 受 过 在 职 研 究 生 班 主 要 课 程 的 培 训 , 年 龄 不 超 过 35 周 岁 。对 于 有 较 突 出 创 新 能 力 和 培 养 潜
4、 力 的 优 秀 青 年 教 师 , 可 适 当 放 宽到 40 周 岁 以 下 ( 含 40 岁 ) 。5、 除 具 备 上 述 条 件 以 外 , 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 1) 在 教 学 研 究 上 有 一 定 的 成 果 , 近 三 年 在 公 开 发 行 的 刊 物发 表 1 篇 以 上 教 学 研 究 论 文 ( 含 1 篇 , 独 立 完 成 ) 。2( 2) 近 三 年 获 院 级 教 学 成 果 奖 三 等 奖 以 上 1 项 ( 含 1 项 ) 。( 3) 近 三 年 参 与 院 级 课 题 1 项 以 上 ( 含 1 项 ) 。( 4) 近 三
5、年 在 学 术 刊 物 公 开 发 表 本 学 科 论 文 2 篇 以 上 ( 含2 篇 , 独 立 完 成 或 第 一 作 者 ) 。三 、 申 报 和 审 批 程 序( 一 ) 每 年 由 学 院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下 达 推 荐 名 额 。( 二 ) 根 据 资 助 条 件 和 要 求 , 个 人 申 报 并 填 写 广 西 艺 术 学院 青 年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审 批 表 , 所 在 单 位 ( 部 门 ) 按 照 限 额 择 优推 荐 。( 三 ) 所 在 单 位 ( 部 门 ) 签 署 推 荐 意 见 , 经 公 示 后 报 学 院 人事 处 。( 四 ) 学 院 人
6、 事 处 组 织 有 关 专 家 对 各 单 位 ( 部 门 ) 上 报 的 推荐 人 选 进 行 审 核 , 提 出 拟 入 选 名 单 提 交 学 院 领 导 审 批 。( 五 ) 学 院 领 导 研 究 批 准 后 行 文 公 布 。四 、 资 助 范 围 及 方 式( 一 ) 入 选 资 助 青 年 教 师 三 年 内 可 根 据 个 人 需 要 申 请 到 区 外重 点 院 校 的 重 点 学 科 领 域 、 优 势 学 科 和 专 业 进 行 为 期 一 年 的 进 修 学习 , 学 院 给 予 每 人 每 学 年 资 助 一 万 元 培 训 经 费 。 未 入 选 人 员 申 请
7、进 修 学 习 , 费 用 一 律 自 理 。( 二 ) 学 院 鼓 励 青 年 教 师 进 行 教 学 科 研 和 创 作 , 对 有 教 学 科研 、 创 作 项 目 的 入 选 青 年 教 师 给 予 一 定 的 经 费 资 助 , 具 体 是 获 资助 者 提 交 有 关 项 目 材 料 , 每 年 一 次 由 学 院 人 事 处 会 同 教 务 处 、 科 研处 等 职 能 部 门 组 织 专 家 小 组 予 以 统 一 审 核 评 议 , 提 出 拟 资 助 额 度 ,提 交 学 院 领 导 审 批 。 资 助 额 度 为 500-1000 元 。五 、 经 费 管 理( 一 )
8、“广 西 艺 术 学 院 青 年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资 助 期 限 为 3年 。3( 二 ) 资 助 经 费 必 须 专 款 专 用 。1、 获 资 助 者 参 加 进 修 培 训 ( 一 年 内 ) , 在 学 习 期 满 时 , 须 撰写 修 学 总 结 报 告 , 并 附 相 关 毕 业 证 书 或 结 业 证 书 以 及 学 习 成 绩 单 等学 习 档 案 材 料 送 人 事 部 门 审 核 存 档 , 再 按 财 务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 办 理培 训 学 费 报 销 手 续 。2、 项 目 资 助 费 用 于 教 学 科 研 、 创 作 、 学 术 交 流 等 与
9、该 项 目相 关 的 支 出 。六 、 组 织 管 理( 一 ) 获 资 助 者 在 资 助 中 期 , 须 填 写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青 年 教师 资 助 计 划 进 展 报 告 , 交 由 人 事 处 会 同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审 核 。( 二 ) 资 助 计 划 结 束 后 , 资 助 对 象 须 填 写 广 西 艺 术 学 院 青年 教 师 资 助 计 划 总 结 报 告 , 交 人 事 处 会 同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审 核 验收 。( 三 ) 各 单 位 ( 部 门 ) 应 协 助 学 院 对 本 单 位 ( 部 门 ) 获 资 助 者的 工 作 进 行 跟 踪 ,
10、 切 实 为 获 资 助 者 提 供 必 要 的 条 件 保 障 , 为 他 们 创造 良 好 的 工 作 条 件 , 支 持 其 教 学 和 科 研 工 作 。( 四 )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者 , 取 消 其 资 助 资 格 , 并 追 回 资 助 经 费 。1 未 能 正 常 履 行 工 作 职 责 。2 辞 职 或 调 离 学 院 ( 有 关 培 训 费 的 管 理 按 照 广 西 艺 术 学院 教 职 工 培 训 暂 行 规 定 执 行 ) 。3 违 反 职 业 道 德 、 弄 虚 作 假 或 触 犯 刑 律 的 。七 、 实 施 及 解 释本 方 案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由 人 事 处 负 责 解 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