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抚宁一中安全用电、用火管理制度安全用电、用火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用水行为,特制定本安全用电、用水管理制度。1、 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人员(总务处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外)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及学校负责人,要对本班级、本办公室、校园内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长时间不用或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等)。 四、校内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等,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五、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有关人员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六、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