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用药错误报告处理制度生效日期: 2007年8月26日 修订日期:2011年8月1日 二、用药错误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一)一般用药错误:指发生了错误,但未造成伤害,或造成轻度或暂时性伤害。(二)严重用药错误:指造成患者永久性损害或危及生命,如过敏性休克、心律不齐,或造成患者死亡。三、报告及处理程序:(一)医务人员在发生用药错误时,需立即采取救治措施,同时报告科室负责人,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二)按规定上报医务部、护理部、药学部;严重用药错误需立即上报,并形成书面报告,内容包括:1、用药错误情况:对用药错误进行描述,损害严重程序,事件发生顺序,所涉及人员及工作环境。2、情况调查:(1)患者治疗经过,是否已用药;(2)最初的错误是由哪类医务人员所致;(3)错误导致的后果(例如:死亡、损害程序);(4)采用何种干预使患者未发生用药错误;(5)错误发生于何时及如何被发现的;(6)错误发生在什么场合;(7)错误是否涉及其他工作人员;(8)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