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审批一、类别:行政许可二、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发件三、申报材料:(一)新报建筑单体1、申请报告(附联系人、联系电话);2、土地权属证明(含附图,附图应有明确的用地范围坐标,复印件)、规划设计条件(含附图,复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 1 份;3、经审定的总平图 1 份(含 CAD(2004 版本、t3 格式)电子文件);(原件或复印件)4、建筑方案设计图纸(已办理电子签章则提供盖有电子签章的 CAD 文件,未办理电子签章则提供蓝图 2 套;审批后附蓝图 8 套盖章;含 CAD(2004 版本、t3 格式)电子文件及电子报批文件(.LZPX);5、建筑立面效果
2、图(提供两个及以上的方案,沿街建筑和高层建筑增加夜景亮化效果图,A3 规格)或审查同意的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1 套,建筑面积明细表;6、属招投标建筑设计方案的,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照评审意见的逐条修改说明;7、可再生能源应用初步设计方案;8、发改委立项批复、立项批复(廉租房 房改办批文);(复印件)9、以上纸质材料均以电子文件(光盘)提交,格式为.CAD 、.JPG 和.DOC,所有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并盖章注明与原件相符。(二)修改建筑单体方案(调整工程规划)1. 申请报告(说明调整理由、具体位置及相关内容);(附联系人、联系电话)2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二次受理的不需)复
3、印件;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附图(原件)1 套(二次受理的不需);4. 经审定的总平图 1 份(含 CAD 电子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 修改后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及答复要求(二次受理)的建筑图(已办理电子签章则提供盖有电子签章的 CAD 文件,未办理电子签章则提供蓝图 2 套;审批后附蓝图 8 套盖章);调整分析图(CAD 或白图)6.属建筑立面修改的,需提供原立面效果图、调整后的立面效果图;7以上纸质材料均以电子文件(光盘)提交,格式为.JPG 和.DOC,复印件必需查验原件。(二)修改建筑单体方案(调整工程规划)四、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址:钦州市民服务中心(金海湾东大街 8 号)二楼 H 区投资审批 120 窗口联系电话:0777-2558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