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校发 2016 27 号关于印发 内蒙古师范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 36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 2016 10号)等 文件精神,学校制定 了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现印发执行 。 特此通知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2016 年 5 月 24 日 - 2 - 附件 内蒙古师范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
2、方案 为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 2015 36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 2016 10号)等 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 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的建设, 为使工作顺利开展,特 制定 本方案 。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国家、教育部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 教育有关精神 ,促进我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创新人才。 二、基本原则 大学生创
3、新创业训练计划( 以下简称 “大创计划” ) 遵循“兴趣驱动、学生自主、导师指导、学研联合、服务社会”的原则,按照“公开立项、自愿申报、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程序实行过程管理。学校以过程为导向,建立并逐步完善从实施过程到结果均能得到客观评价的综合评价体系。 - 3 - 三、主要内容 “大创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个类 别。 1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
4、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掌握创业基础、创业流程和方法、创业法规和政策。 3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校内外双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成果,提出 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 要求 学生主动 寻求商机、自主整合资源、自主创办企业、自我管理企业,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四、申报评审 1 申报条件 ( 1) 申请者以二年级本科生为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其中,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根据情况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 4 - 身份继续
5、担任项目负责人; ( 2) 申请者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人数 3-7 人。学科交叉和年级交叉的小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申请 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项目结题前,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 2 指导教师 “大创计划”实施导师制,指导教师应具有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奉献精神,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开展指导工作。创新训练项目需配备 1 名指导教师;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至少需配备 2 名指导教师 ( 校内 、 校外 各 1 名) 。 每位 指导教 师 限 每年指导项目 1项。上年度指导的项目获优秀项目 的 ,则允许增加 1项指导名额;上年度指导的项目未能通过年度审核 的 ,取消下一
6、年度指导资格。 3 项目来源 ( 1) 学生自主确定的选题; ( 2) 源于学校教师科研项目 、 研发项目而衍生的新项目 ; ( 3) 源于产学研合作产生的新项目; ( 4) 源于社会需求产 生的项目 。 4 项目选题 ( 1) 创新训练项目:要求选题适当、内容新颖、目标明确、方案和技术路线科学、实施条件有保障。项目选题需协调处理好- 5 - 学习基础知识、技能与创新实验和创造发明 之间 的关系,注重知识学习、能力培养和创新训练三者的密切结合。 ( 2) 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要求选题范围适当、目标内容清晰、技术或商业模式有创新,具有一定 的 技术含量、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实施条件有保障,
7、团队每一位成员均能在其中充当重要角色并发挥作用。不鼓励仅以营利为目的,在技术或商业模式上没有任何创新的项目。鼓励在创新成果的基础上申报 创业实践项目,立项时需提交创新成果相关 佐证 材料。 5 项目申报 立项申请 面向 团队,需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由各相关学院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及经费支出预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学校就业指导处。就业指导处将择优推荐为自治区级 “大创 计划 ” 项目。 6 项目评审 “大创计划”立项评审分校院两级组织实施,学院负责本院各级别项目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学校负责校级项目立项终评,并推荐 13 个优秀项目为
8、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1) 各学院在初评时应集中 组织答辩,并对学生项目提出评审意见,按规定汇总立项任务书和项目汇总表(按结果排序) ,上报学校就业指导处。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 6 - 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主体内容不符合资助范围 的 ; 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的 ; 申请项目经费超出资助限额 的 (如超出部分有其他经费来源不在限制之列)。 ( 2) 学校专家组(包含校内专家、校外专家和企业导师)对项目进行终评,主要审查项目前期条件、实施方案、创新点或可行性分析、预期成果以及经费预算等。终评分 为 项目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项目组成员均需到场并回答
9、专家组提问 。专家组按照评分高低拟定校级项目等次和名单,并拟定各级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 7 评审办法 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进行评审,分书面评审和答辩评审两部分。 ( 1) 书面评审 项目要体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或研究方法创新,实施手段以实验为主 ; 项目负责人要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有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顽强拼搏的科学精神,团队成员结构合理; 选题科学、内容新颖,具有挑战性和前景价值,有助于增强学生创造、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 项目方案条理清晰,实验设计合理,方法可 行,实验条件- 7 - 能满足要求; 预期目标明确。 以知识 创 新 、技术创新
10、为主的项目要有可视化的实验过程和数据,以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项目有量化的对比结果; 项目实施过程确实可以使学生得到创新能力的训练。 ( 2) 答辩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书面评审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项目申请者陈述项目前期准备、项目的创新点、项目实施方案、预期成果、经费预算、项目组成员分工等,回答专家提出的有关的问题。重点评审选题是否科学、内容是否新颖,方案是否条理清晰,项目设计是否合理,方法是否可行,项目团队成员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增强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 3) 项目评定 项目书面评审成绩 和 答辩成绩 各 占总成绩的 50,最后成绩为两部分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最终名单,经学
11、校公示、批准后立项。 五、项目管理 立项结果最终由内蒙古师范大学创新创业教 育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 由 学校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学校将召开立项启动会议,颁发立项通知书,与项目负责人- 8 - 和指导教师签订承诺书,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员进行相关培训和辅导。 项目立项后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及时填写进程记录本,其中进程记录本记录次数不得少于 15 次。 指导教师应随时监控项目组的活动过程,尤其在项目申报、中期检查、结题等阶段给予细心指导,并在进程记录本上签署指导意见,据此作为工作量考核的重要依据。 每年 9月份开展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组应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阶段 性总结,
12、填写中期检查报告。中期检查由学院组织,学校选派专家参与检查。主要查阅中期检查报告和进程记录本、听取项目组汇报,提出改进建议,并给出评价结论(通过、未通过)。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研究内容、变动参加人员、指导教师等 时 ,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期检查前提出,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变更申请表并履行相应手续。 项目组因无法克服 的 原因决定中止项目研究 时 ,应由项目负责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学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未办理中止手续的项目按自动放弃处理。中止项目的成 员不得再申报新项目,并视情况收回已使用的项目经费。 学校每年对各学院“大创计划”的 实施 情况进行
13、检查,对开- 9 - 展效果好的学院,下一年度增加立项指标;对延期结题或终止项目数量多的学院,减少下一年 度 的 立项指标。 六、项目结题 每年 5月份,学校 组织 开展上一年度立项项目 的 结题工作,项目组应在征求指导 教 师意见后自行决定是否申请结题。项目结题需提交结题书、进程记录本和相应的研究成果。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是指:调查报告、图纸、软件、产品、作品、仪器装置、学术论文、专利、相关获奖证书等。创业训练的成果是指:完整的商业计划书 。创业实践项目的成果是指:企业生产运营状况、市场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财务报表、法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 各学院负
14、责本单位“大创计划”的结题 、 验收 及 初评工作,并将汇总表、结题书、进程记录本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到学校就业指导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创新训练项目、所有创业项目进行验收,并对推荐评优的项目进行复核。 因故没有达到预期目标(或没有获得理想的研究成果)而不能提交结题书的项目,可申请延期结题。申请延期结题需提交延期结题申请表以及指导教师和学院签署的意见 。每个项目只能申请 延期 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半年。 学 校开展“大创计划”所取得的成果归学校所有,学校享有持有权、使用权、转让权或其 他 处置权。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须- 10 - 注明“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学校组织项目
15、成果展示,编印出版大学生创新创业优秀成果集,促进优秀成果的示范与推广应用。 七 、 激励机制 学校于每年 5月组织专家组评选出“大创计划”优秀项目。 1. 学校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予 2000 10000 元的项目经费 。 遴选推荐为自治区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 , 由 自治区 教育厅另 行划拨 10000 元 的 项 目经费。 2学校 为 结题项目和评优项目 的 项目组和指导教师颁发相应 的 证书,在学生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特殊政策。 3 学校 出台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 对结题项目授予相应 的 创新创业学分,并将“大创计划”写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核办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4 项目结题后,对校级项目的指导 教 师给予相应课时 的 工作量补贴 ; 对未结题的项目不给予课时补贴。职称评定和岗位考核时,对结题或评优项目的 指导 教 师 在同等条件下 予以 优先考虑。 八 、项目经费 学校设立“大创计划”专项资金, 由 财务处和就业指导处共同管理。项目经费由学生在预算范围内自主使用,指导教师应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