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 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弘威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8 年 10 月关于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的申请无锡市滨湖区环保局:本单位 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经由 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评价完成,请予以审批。单位名称(盖章):无锡弘威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弘威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夏毅强 联系人 夏毅强通讯地址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人民西路 235 号联系电话 1333791
2、1686 传真 - 邮政编码 214161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人民西路 235 号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行业类别及代码C344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类别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建筑面积(平方米) 500绿化面积(平方米) 依托租用厂区绿化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12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详见第 2 页“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 153
3、燃油(吨 /年) 电(万度) 3.3 天然气(万 m3/a) 燃煤(吨/年) 蒸汽(吨 /年)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员工生活污水 135t/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位于联合路的污水接管口,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尾水排入吕舍浜,最终进入直湖港。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21、营运期原辅材料(1)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1-1.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用量一览表原料名称 单位 年用量 最大储存量 储存方式 来源及运输圆钢 吨 /年 200 20 堆放 外购、汽运乳化液 吨 /年 0.3 0.15 桶装(150k
4、g/桶) 外购、汽运润滑油 吨 /年 0.2 0.15 桶装(150kg/桶) 外购、汽运原、辅料五金件 吨 /年 4 0.4 堆放 外购、汽运表 1-2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原料名称 理化特性 燃烧爆炸性 毒性毒理乳化液由水溶性防锈剂、润滑添加剂、离子型表面活性剂等配制而成的离子型切削乳化液。不燃呼吸、皮肤接触。无毒,但不可食用。皮肤敏感会红肿过敏、发痒等润滑油 油状液体,淡黄色至褐色,无气味 或略带异味。 可燃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接触性皮炎。2、营运期主要设备(1)主要设备清单见表 1-3表 1-3 主要设备一览表序号 名称 数量( 台/
5、套 ) 产地 说明1 无心磨床 3 国内 用于磨加工2 手动校直机 3 国内3 抛光机 2 国内4 锯床 2 国内用于机加工5 空压机 1 国内 提供动力6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1 国内 环保设备3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项目由来无锡弘威传动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加工及通用机 情 况 说 明无 锡 市 滨 湖 区 环 保 局 :我 公 司 注 册 至 今 仅 从 事 机 械 设 备 的 销 售 , 不 进 行 生 产 加工 , 本 项 目 为 新 建 生 产 项 目 , 特 此 承 诺 、 说 明 !建 设 单 位 ( 公 章 ) : 无 锡 市 宏 乐
6、机 械 附 件 有 限 公 司日 期 :械及配件的销售。公司注册至今仅从事通用机械及配件的销售,不进行生产。现公司拟投资 100 万元,租赁无锡市吉恒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人民西路 235号的厂房 500 平方米,并购置锯床、磨床、校直机等生产设备,从事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有年产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 200t/a 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本项目类别为“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69 通用设
7、备制造及维修 其他(仅组装的除外)”,其中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需编制报告书,其他(仅组装的除外)需编制报告表,仅组装的填报登记表,本项目不涉及电镀及喷漆工艺,有加工过程,故需编制报告表。无锡弘威传动机械有限公司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的范围,请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生产项目;行业类别:C344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 项目性质:新建;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人民西路 235 号;投资总额:100 万元
8、,其中环保投资 2 万元,占总投资的 2%;劳动定员:职工人数为 10 人,厂内不设浴室食堂,员工用餐由外卖快餐公司提供,快餐包装均为一次性可降解餐具,使用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涉及餐具的清洗工序,无食堂含油废水产生;工作制度:8 小时/班,一班制,年工作 300 天;建设进度:预计于 2018 年 12 月投产。3、项目地理位置、周围环境及平面布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人民西路 235 号,地理位置详见图 1-1。本项目北面为胡埭人民路,南面为无锡市唯宇液压机械有限公司,西面为工业企业,4东面为无锡威尔沃原机械有限公司,周边 300 米内无居民生活区。详细周围环境见图 1-2。本
9、项目租赁厂房面积为 500 平方米,主要设备为锯床、磨床、校直机等,均位于车间,车间平面布置见图 1-3。4、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项目主体工程及建设规模见表 1-4。表 1-4 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工程名称 产品名称 单位 设计能力 年运转时数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生产项目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 t/a 200 2400h5、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公用及辅助工程见表 1-5。表 1-5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6、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4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经查实,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1 年 3 月 2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9 号
10、令公布,根据2013 年 2 月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 21 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苏政办发20139 号)及关于修改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 号)和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 年本)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2008 年 1 月) 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
11、目;不属于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原料堆放区 30m2 储存圆钢贮运工程成品区 20m2 储存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给水 153t/a 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 135t/a 接管无锡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公用工程供电 3.3 万度/年 供电电网提供废气处理 颗粒物 2000m3/h 车间设置排风机,安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135t/a 化粪池固废收集 垃圾桶/收集桶 带盖、不泄漏固废堆场 10m2 -固废处理危废堆场 5m2 分类存放、贮存,并采取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措施环保工程噪声 生产设备 降噪 23dB(A) 车间墙体隔声5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
12、015 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7、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人民西路 235 号,根据房东提供的房产证,项目所在地房屋用途为工交仓储;根据房东提供的土地证,项目所在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根据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总体规划(2011-2030)土地利用规划图(见图 1-4),项目所在地远期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土地利用规划。本项目不新征用地,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经查阅,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不属于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
13、(2013 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 年本)(苏国土资发 2013323 号 )中的限制和禁止用地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的土地政策。8、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相符性本项目所在位置属于胡埭工业园,根据关于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锡环管200977 号)的规定,胡埭工业园的功能定位是集工业、商贸、物流于一体,以机械加工、电子(不含电镀)、纺织(不含印染)、物流为投资重点的无锡市市级重点开发区。本项目为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的生产,属于机械加工行业,因此本项目符合胡埭工业园的产业定位。9、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和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与江苏省太湖水
14、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 号)的规定,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6(
15、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除二级保护区规定的禁止行为以外,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还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二)在国家和省规定的养殖范围外从事网围、网箱养殖,利用虾窝、地笼网、机械吸螺、底拖网进行捕捞作业; (三)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 (四)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 (五)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可能污染水质的活动。 除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依法设置的排污口外,一级
16、保护区内已经设置的排污口应当限期关闭。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 (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 (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 (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 (四)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行业类别为 C344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 年版)中禁止类项目。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第二十九条 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 1 万米上溯至 5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
17、)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7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行业类别
18、为 C3444 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距离太湖 5100m、直湖巷1900m,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的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04 号)中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全部接管进入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不设排污口;固废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或外卖给废品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固废由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上述条例要求。本项目所在地雨污管网已完善,根据房东提供的自建排水设施接入城市污水管网验收意见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无锡胡埭污水处理
19、有限公司,污水走向见胡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管网布置图(图 1-5),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规划。10、与“三线一单”相符性生态规划相符性经查阅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名录”及 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图 (详见图 1-6),本项目选址不在无锡市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苏政发2013113 号)要求。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到相应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各大气监测点的环境空气中,SO 2、NO 2 小时平均浓度以及 PM10 日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
20、级标准。地表水监测中,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 1 中类水质的标准,其余监测因子均达标。主要原因有: 上游8来水污染所致,体现了流域水污染特征;水体自净能力的减弱,污染的河道尚未能恢复自净功能;农业面源污染也是导致水质指标超标因素之一。目前,已制订了直湖港综合整治规划(20082020 ),以调整产业结构、推进污水集中治理和提标改造为主要手段,高标准实施工业和生活污染源控制;实施河道的生态化整治为重点,提高水环境自净能力;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削减农业面源的污染贡献量;以统筹考虑河网地区水环境整治,控制外来污染与减少流域内污染并重,
21、重点削减氮、磷排放总量,在较短时间内使直湖港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的目标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产品为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且选用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及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与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照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安置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无锡市环保局批复意见可知,胡埭工业安置区的负面清单内容见表 1-6:表 1-6 胡埭工业安置区负面清单一览表序号 具体要求
22、本项目情况1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规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无含氮、磷的生产废水排放,并且无电镀工序。2 生产方式落后、高能耗、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 严重浪费、污染项目。3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又无治理技术或难以治理的项目,禁止引进排放恶臭、致癌、致畸、致突变,产生剧毒、持久性有机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的项目、有和重金属等产生的项目等本项目不属于排放持久性有机污染和放射性污染的项目、无重金属等产生4 国家、省、市明令禁止的项目 不属于5 禁止采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使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也不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6不符合经济规模要求,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小钢铁、小有色金属、小铁合金、小化工、小炼油、小建材、小造纸、小制革、小电镀等“ 十五小 ”企业及“新五小”企业,本项目符合经济规模要求7禁止引进排放除 SO2、烟粉尘、氯化氢、其它酸性气体(硫酸雾)、苯系物(苯、二甲苯等)及非甲烷总烃以外的大气污染物或者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本项目仅产生粉尘